有警吏某,巡街十五年。

初,尝见一少夫妇,衣服诡异,乘车亦多改作,形制颇危。吏疑而前诘之,乃知二人方新婚,虽好奇服异车,实良善子弟也。

吏笑曰:“衣服随君,然车不可不安。”因戒其改装之失,又贺其结缡。二人谢而去。

十五年后,吏复巡街,忽见道旁有人呼之。视之,则昔日少夫妇也。容颜稍改,而笑语如旧;其旁有儿女数人,皆已成大童。吏愕然,既而大笑,抚其子女之首曰:“吾初见汝父母时,尚是少年怪客,今乃有儿女如此矣。”

夫妇亦笑,言当年被诫之事,犹历历不忘。

论曰:人间可喜者,不必皆惊天动地。昔日一车一诫,十五年后,遂成灯火一家。岁月能磨人,亦能成人;能再见故人安好,便是世间厚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