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童子者,家尝中落。其父先以商贾失利,业败而归,既无所事,意气摧然,日与人博戏,浑浑若失其所。家中余财本寡,复为博局所耗,几至无余。

童子时年尚幼,未晓世事,惟闻人言:“汝父钱尽矣。”心忽动,乃取平日鬻废纸、旧簿、残册所得,凡二十钱,悉以奉父,曰:“阿父无钱乎?我有,可以与阿父。”

其父受之,默然久之。

翌日,遂罢博,不复往局中。未几,出就守门之役,衣服虽旧,晨昏有常。人问其故,其父不言。

童子亦不知其事之重,但喜父不复颓坐而已。

及童子既长,年二十余,历见世情,始悟当日二十钱之意。夫男子业败之后,最畏见家人之目;穷困之时,尤怕受稚子之恩。彼二十钱,非足以济贫也,乃使其父忽见:吾虽败,儿犹以我为父;家虽贫,尚有人望我起也。

于是追思其父当夜,必不能寐。二十钱置案头,轻若纸屑,重若千钧。其父所戒者,非博也,乃一念之沉沦;所起者,非业也,乃为父之心也。

论曰:成人或以千言规过,未必能动人;稚子以二十钱相奉,反能令人愧而自立。盖父子之情,不在财帛厚薄,在相望不绝。人有一念尚被人信,则虽败,犹可复起也。